通富微电: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通富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不得 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 项履行保荐职责,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