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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156TFME(002156)2024-01-12 11: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和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以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第三章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二章 独立董事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