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 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为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及全体股东负 责。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 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工作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 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