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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002171) -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 上述标的组合。 (2025 年 6 月)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控股的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公司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 易标的交易活动。公司进行期货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 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 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 (一)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
楚江新材(0021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
楚江新材(0021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 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应披露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 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
楚江新材(0021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 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为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及全体股东负责。 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 年,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
楚江新材(0021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 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 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
楚江新材(0021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并对董 事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
楚江新材(0021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一章 总则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 符合 ...
楚江新材(002171) -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
楚江新材(00217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确保公司行为合 法合规,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 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 ...
楚江新材(00217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0:1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 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