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 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