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