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NinestarNinestar(SZ:002180)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环境、社会、公 司治理方面的管理能力,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 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 发展体系运行, 并就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表现提供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 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