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11:30 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11 楼公司 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丽苹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市 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