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等作 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2、关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023 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范围内,公司关联方交易定 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