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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4 点 00 分在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 15 号中港汇 3603 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吴团结、杜羽田出席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