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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002229HONGBO(002229)2023-11-20 11:35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299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0181360000 名 称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99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年11月鸿博股份披露拟出资1.5亿元参与设立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河南濮郡基金),公司持股29.88%,河南濮郡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为合 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公司推荐1名,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及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对河南濮 郡基金有重大影响,2022年公司对河南濮郡基金出资8,600万元,公司2022年年报将应列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该 投资项目错误列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导致虚增交易性金融资产8,600万,虚减长期股权投资8,487.01万元,虚 增利润总额101.69万元。公司以上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的规定,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