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批准,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对公司或股东的承诺或者豁免该等承诺的方案; (六)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