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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AotecarAotecar(SZ:002239)2023-12-28 12:3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为: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员代为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选委员人数。因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