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435 号 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付秀先生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姜付秀先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就独立董事向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出具本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