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终止"青岛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歌尔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