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 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报披露 时间安排和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共同就审计计划、审 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 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书面的时 间计划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 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 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 见的,应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1 第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 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