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 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应向每位独 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 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 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