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行 为,保证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总裁,以下简称"总裁")及副总经理(副总裁,以下简 称"副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总工程师 1 名,由总裁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工程师和财 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该届董事会的任期。高管人员可以连聘 连任。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