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HAID GROUPHAID GROUP(SZ:002311)2023-10-19 1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 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 2 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内容及沟通方式 1 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