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HAID GROUPHAID GROUP(SZ:002311)2023-10-19 10:08

广东海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 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 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 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 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 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 他有关规定 的决议时;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 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 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 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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