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HAID GROUPHAID GROUP(SZ:002311)2023-10-19 10:0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 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 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经董事 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后可以连任。 第三章 职 责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 集人。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两名以上;并由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