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 公司 2023 年 12 月 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 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 东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