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 认真审阅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我们认为邵丽君女士先生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邵丽君女士的任职资格、 本次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增补邵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臧日宏、谯仕彦、岳彦芳、冯玉军 2023 年 10 月 24 日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