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意见,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同时对公司进行内部控 制审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四)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 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 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和本公司决 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 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 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 综上,我们评估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