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龚新海)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在会议召开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每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1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