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