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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