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次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能源驱动公司、智能制造公司、芜湖万里扬公 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 能源驱动公司、智能制造公司、芜湖万里扬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 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公司、新能源驱动公司、智能制造公司和芜湖万里扬公司按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 计。 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 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万里扬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能源驱动公司")、浙江万里扬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能制造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