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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三年十月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 机构")接受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龙星 化工")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 指定刘霆、宁文昕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中泰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特作 出如下承诺: 中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并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