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星化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天职业字[2023]49398 号 目 录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 复 1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天职业字[2023]4939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20159 号)(以下 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发行人"、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会计师,对意见落实函 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释 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