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为进一步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国家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