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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魏亮先生担任总经理;聘任杨津女士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马宝亮先生、边同乐先生、刘成友先生、 孟奎先生、彭玉平先生、马维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的任期自董 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根据公司提供的拟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 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等都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专 业知识,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职务。 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