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星化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 号),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47,539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753,900.00 元,扣除 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