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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 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执行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均依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