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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传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张国昀、陈不非、周庆丰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1、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 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