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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LUXSHARE-ICTLUXSHARE-ICT(SZ:002475)2024-06-03 13:24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立 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条 监事会一般规定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 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 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