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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做出的明确规定,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童利 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阅及核查,现就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发表专项报告如下: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童利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及其 各自配偶、父母、子女均不存在违背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况的任何情形; 一、独立董事童利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及其各自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童利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及其各自配偶、父母、 子女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总 股本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份; 六、独立董事童利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及其各自配偶、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