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我们认为公司符 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预案以及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书面审核意见 (八)本次认购对象美信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