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或"公 司")对外投资的管理,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利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 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或其 他有价证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