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录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