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胡凌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凌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责,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个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 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凌:生于 1982 年 2 月,法学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 2019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