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经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申报与披露 1 | | 第三章 | 股份变动管理 3 | | 第四章 | 责任与处罚 4 | | 第五章 |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