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 400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对外担保 总额 5690 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 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1 独立董事:侯水平、郑家驹、罗华伟 二、关于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公司 5%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