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二○二三年十月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3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4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规定 6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7 | | 第六章 | 附则 8 |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