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合同法律审查制度(2023年10月)
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 二○二三年十月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 - 目 | 17 | 11 | | --- | --- | --- | | 目 | 自合程序 | | | | | .. | | 글 | R44 | 11 | 第 2 页 共 3 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加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 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法务部为合同法律审查的牵头、归口管理部门。 重大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第四条 根据公司需要委托外聘律师具体审查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对外签订 的各类合同。 第二章 审查程序 第五条 法务部送审的合同,外聘律师根据送审的日期先后次序,原则上在 2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法务部。修改意见需由外聘律师签名后将扫 描件传真或邮件至法务部。 第六条 对于外聘律师的修改意见,法务部应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