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稿) 二○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3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4 | | 第五章 | 附 则 6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