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源复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除此之外,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 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 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一人。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且至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 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