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源复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充分保护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接待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以及 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新闻发布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业务制度和流程,并确 保相关制度、流程执行的有效性,以符合公平披露的要求。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