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源复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投 资人的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