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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和法律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四章所述关联交易, 视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 ...